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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兵役宣導 

    依兵役法第48條規定,年滿18歲翌年1月1日起至屆滿36歲之年12月31日止,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齡男子,出國應經核准。如未辦理在學緩徵者,其出國核准須經由戶籍地兵役管理單位核准。如己辦理在學緩徵者,亦可洽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服務站或至該署網站申請。若未經核准,將無法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