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公告(115.04.14更新)
一、在校生辦理期間:115年04月20日~115年05月08日止(逾期不受理)
二、115學年暑假轉學新生: 就讀當年級已享受減免補助者,不得重複減免(若重覆申領須追回溢領款項)
屆時依「入學公告」說明,應備齊應繳證件及申請書,於公告註冊日起到校現場辦理
三、若於公告辦理時間結束前未繳交紙本資料者,視同放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