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公告(114.03.05更新發佈)
一、在校生辦理期間:114年04月21日~114年05月09日止(逾期不受理)
二、114學年度暑假轉學新生: 就讀當年級已享受減免補助者,不得重複減免(若重覆申領須追回溢領款項)
屆時依「入學手冊」說明,應備齊應繳證件及申請書,於公告註冊日起到校現場辦理
三、若於公告辦理時間結束前未繳交紙本資料者,視同放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