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 象 |
凡符合教育部規定減免身份,於正常修業年限內之在校學生且持有政府機關核發之證明均可辦理。 (教育部規定減免身份說明,請參考詳閱申請資格及應附證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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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方式 |
1.依校內公告時間辦理 (於學期中開始受理下一學期減免申請,ex.112-2學期中受理113-1減免申請) 2.學生於線上填寫申請書後,列印紙本+證明文件送交至生輔組 ※ 減免系統繕打完成送出後,可以直接列印紙本申請書,無須理會「待審中」的狀態, 3.減免審核合格者將於繳費單上印製減免金額,學生繳交差額完成註冊 4.每學期皆需重新辦理 ※特殊狀況未預扣者,請洽詢生輔組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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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免金額 |
依教育部就學優待減免標準表辦理。 本校目前學雜費收費標準表敬請參閱會計室網頁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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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學生/復學生 |
請準備齊全應繳證件及申請書,依公告轉學生報到日到校現場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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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 |
請依新生手冊說明,準備齊全應繳證件及申請書,於各學制公告註冊日現場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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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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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開放及收件時間:
一、申請書線上填寫: 學雜費減免申請系統網站 (或僑光首頁→切換身份→學生入口→獎助學金→減免申請)
二、系統開放期間:114年04月19日0時起~114年05月09日24時止
三、受理繳件期間:114年04月21日8時起~114年05月12日22時止
申請步驟:
※ 減免系統繕打完成送出後,可以直接列印紙本申請書,無須理會「待審中」的狀態,若學生有問題直接到生輔組或綜合業務組洽詢。
一、一律先至線上系統填寫「減免申請書」 |
二、由系統列印「紙本申請書」+必備證明文件 |
三、於規定期間內,交至日間部:生輔組(明誠樓015辦公室) 進修部:綜合業務組(積中堂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