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公告】桃園市114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等6項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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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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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籍桃園市6個月以上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專科學校學生請務必註明2年制、3年制或5年制,以避免造成誤審;新生不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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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種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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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受理申請之獎學金如下:(本次受理之5項獎學金將統一審核,每生僅需填寫1份申請書,如果通過評選,桃園巿政府教育局將依申請人最優條件核予其中1項獎學金。) 1、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每名2萬元) 2、吳鴻森先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每名2萬元) 3、劉興荖夫婦優秀學生獎學金。 (每名1萬元) 4、沈周阿蘭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 (每名2萬元) 5、揚昇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無大專生名額) 6、吳鴻麟先生紀念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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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流程(繳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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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由申請人至「桃園市獎學金網站」(網址:https://scholarship.tyc.edu.tw)下載申請書填寫。 (二) 本次受理之6項獎學金將統一審核,每生僅需填寫1份申請書,如果通過評選,本局將依申請人最優條件核予獎學金。 (三) 持申請書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交由就讀學校初審及核章: ※必繳證明文件: 1.新式戶口名簿(包括記事)或114年7月1日以後開立的戶籍謄本(申請人必須於114年5月1日前設籍本市)。 2.113學年度成績單。(應有未曠課紀錄,且功過相抵未有記小過以上處分) 3.郵局或銀行存摺封面影本 4. 特殊身分及相關證明文件: 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清寒證明、身心障礙學生需附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手冊或鑑輔會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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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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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校內用印及郵件寄送流程,請於114年11月7日前 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 日: 軍訓室(明誠樓 013A室)劉輔導員 夜: 綜合業務組(積中堂1樓)盧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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