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公告】桃園市114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等6項獎學金

申請資格

設籍桃園市6個月以上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專科學校學生請務必註明2年制、3年制或5年制,以避免造成誤審;新生不可申請。

獎學金種類

本次受理申請之獎學金如下:(本次受理之5項獎學金將統一審核,每生僅需填寫1份申請書,如果通過評選,桃園巿政府教育局將依申請人最優條件核予其中1項獎學金。)

1、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每名2萬元)

  2、吳鴻森先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每名2萬元)

  3、劉興荖夫婦優秀學生獎學金。 (每名1萬元)

  4、沈周阿蘭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 (每名2萬元)

  5、揚昇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無大專生名額)

  6、吳鴻麟先生紀念獎學金

申請流程(繳交文件)

(一) 由申請人至「桃園市獎學金網站」(網址:https://scholarship.tyc.edu.tw)下載申請書填寫。

(二) 本次受理之6項獎學金將統一審核,每生僅需填寫1份申請書,如果通過評選,本局將依申請人最優條件核予獎學金。

(三) 持申請書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交由就讀學校初審及核章:

※必繳證明文件:

1.新式戶口名簿(包括記事)或114年7月1日以後開立的戶籍謄本(申請人必須於114年5月1日前設籍本市)。

2.113學年度成績單。(應有未曠課紀錄,且功過相抵未有記小過以上處分)

3.郵局或銀行存摺封面影本

4. 特殊身分及相關證明文件: 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清寒證明、身心障礙學生需附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手冊或鑑輔會證明。

申請方式

為配合校內用印及郵件寄送流程,請於114年11月7日前 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

日:    軍訓室(明誠樓 013A室)劉輔導員  

夜:    綜合業務組(積中堂1樓)盧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