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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公告】財團法人臺中市雲田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115年「雲田乘風飛揚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並設籍臺中市滿六個月以上

 (二)家庭經濟弱勢,且具奮發進取、積極向上之特質,並經就讀學校、社會福利單位或相關機關證明屬實。(所稱「家庭經濟弱勢」,係指:持有當年度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或未達政府核定中低收入戶條件,但經社會局、鄉鎮市區公所、里辦公處或學校核發家境清寒證明,且敘明因弱勢境遇導致經濟清寒之因果關係。

(三)前一學年度各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75分以上,且無任何科目或領域不及格,並無懲處紀錄。

(四)申請人須為當學年度實際就學之正式學生(即「在學學生」),不含當年六月已畢業且未升學者,以一戶一名為限。

(五)大專院校組:

1. 現修習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學士學位學生。

2.當學年入學新生:

(1)大學學科能力測驗總級分達50級分以上。

(2)四年制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入學,其加權後統測總分達500分以上。

(3)五專新生採計國中教育會考測驗成績,達3A2B(含)以上者。

(4)經特殊選才或繁星計畫入學之新入學生

獎助資訊

大專組: (10名)

獎助金額:每名新台幣36,000元至50,000元。(獎助學金分上下學期各半撥付)

※獲獎者每學期需志工服務20小時

繳交文件

紙本請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

  1. 申請表正本(請貼妥照片)
  2. 資料檢核表
  3. 校方推薦函
  4. 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書、授權使用同意書、志願服務同意書
  5. 全戶戶籍謄本影本(三個月內且記事欄不可省略)
  6. 家庭經濟弱勢證明: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家境清寒證明與全戶人口最新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7. 社會福利身分證明文件(本人或家庭成員):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證明、弱勢家庭兒少證明、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重大傷病診斷證明等。(如有須檢附)
  8. 當年度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加蓋115-1註冊章)
  9. 114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 (大一新生檢附指定之入學考試分發成績單或特殊選才及繁星計畫錄取通知單)
  10. 114學年度之日常生活綜合表現證明文件,日常生活綜合表現、獎懲紀錄、出缺席紀錄等。
  11. 其他非必備加分項:114學年度校內外藝文類或教育類特殊表現證明、獲獎證明或志願服務證明。

申請方式

為配合校內用印及郵件寄送流程,請於115年10月15日前 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

日:    軍訓室(明誠樓 013A室)劉輔導員  分機1331

夜:    綜合業務組(積中堂1樓)盧先生

※餘請詳閱該基金會獎助學金辦法

※逾期不予受理
※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
顏社工師詢問(電話:04-2254-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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