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輔組公告】113學年度入學新生暨轉學新生-取消行政院拉近方案補助
113學年度入學(轉學)新生 申請「取消行政院拉近補助方案」事宜
※重點說明
依據「教育部補助私立大專校院減免學雜費差額要點」,學費單均需提前扣減該項補助「行政院減免學雜費」,惟不得與其他部會就學補助重複申領(如下圖)。
※取消政院補助
如家長為軍公教人員或符合其他部會之就學補助資格者,欲改申辦其他部會補助,應於繳費前簽具「本校申請取消行政院減免學雜費補助切結書」換置全額學費單再繳費,以上切結書,可以親自繳回生輔組或掛號寄回僑光生輔組收(台中市西屯區僑光路100號)。
※※※申領人事總處或退輔會之就學補助,切勿先行繳費,請學生務必等候學校通知下載全額學費單※※※
※重製學費單
屆時,請各位新生待學校簡訊通知後,到僑光網頁下載全額學費單後進行繳費。
學費單路徑:僑光首頁→切換身份→學生入口→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繳費單
※受理期限
(一)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申請入學、甄選入學、技優甄選、轉學新生等入學管道新生們,應於113年8月8日(四)前完成取消政院補助申請。
(二)轉學新生、聯合登記分發、進修部四技獨招等入學管道新生們,應於113年8月22日(四)前完成取消政院補助申請。
※諮詢窗口
生活輔導組陳小姐(04-27016855#1326)或至明誠樓015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