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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輔組公告】113學年度入學新生暨轉學新生-取消行政院拉近方案補助

 

113學年度入學(轉學)新生 申請「取消行政院拉近補助方案」事宜

※重點說明
依據「教育部補助私立大專校院減免學雜費差額要點」,學費單均需提前扣減該項補助「行政院減免學雜費」,不得與其他部會就學補助重複申領(如下圖)。

※取消政院補助
如家長為軍公教人員或符合其他部會之就學補助資格者,欲改申辦其他部會補助,
應於繳費前簽具本校申請取消行政院減免學雜費補助切結書換置全額學費單再繳以上切結書,可以親自繳回生輔組或掛號寄回僑光生輔組收(台中市西屯區僑光路100號)。

※※※申領人事總處或退輔會之就學補助,切勿先行繳費,請學生務必等候學校通知下載全額學費單※※※

※重製學費單

屆時,請各位新生待學校簡訊通知後,到僑光網頁下載全額學費單後進行繳費。
學費單路徑:僑光首頁→切換身份→學生入口→
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繳費單

※受理期限

(一)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申請入學、甄選入學、技優甄選、轉學新生等入學管道新生們,應於113年8月8日(四)前完成取消政院補助申請

(二)轉學新生、聯合登記分發、進修部四技獨招等入學管道新生們,應於113年8月22日(四)前完成取消政院補助申請

※諮詢窗口

 生活輔導組陳小姐(04-27016855#1326)或至明誠樓015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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