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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公告】 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113年度嘉新獎學金

申請資格

一、凡在大專校院及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在學且具備家境清寒身心障礙資格之 學生。其最近一學期成績(成績為優、甲、乙等者,請向學校申請原始成績)符合下列規定且未領受任何其他獎學金者,均可申請。

二、不包括研究所、短期進修、空中大學(專)、推廣部、學分班、函授學程…等

成績標準

一、一般社會清寒子女之學期成績無任何一學科低於60分,且學業成績總平均在80以上,操行(或獎懲紀錄)及體育成績均在70以上。

 二、具身心障礙身分學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在70以上,操行成績為70分以上,體育成績在60以上。

※操行成績包括「德行」或「綜合表現」或「日常 生活評量」成績。學校依教育主管機關規定,免開體育課或學生依規修畢或免修體育成績者,得由學校出具證明,免附體育成績。

獎助資訊

大學校院組400(其中身心障礙學生保障名額6名),每名新臺幣2萬元

繳交文件 (採線上申請)

一、申請人

(a)進入網站 https://application.chf.ngo/award/education

(b)依螢幕指示填寫個人資料

二、上傳檢附文件

(一)目前就讀學校歷年各學期成績單正本

(二)如家境清寒,請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三)如為身心障礙者,請提供身心障礙證明

(四)自述(請於線上直接繕打,500字以內,內容可以包括家庭背景、求學歷程、個人志向及閒暇興趣….)。

(五)師長推薦信(須採線上上傳方式,勿以紙本寄送基金會)(推薦信須載明推薦人姓名、職稱、服務科系或教學科目、E-mail及電話號碼等雙聯絡方式,並由推薦人親簽)。

(六)申請人的金融機構存摺影本(載有金融名稱、戶名、帳號之頁面)。

(七)個資使用同意書 (附件一)

(八)肖像權使用同意書 (附件二)

本公告若有未盡之處,請詳閱獎學金實施要點

申請方式

請申請人於113年3月11日起至113年4月8日前完成線上申請,後續由學校完成線上初審覆核,如因故無法完成線上作業,請與基金會聯繫。

※線上申請教學網址:https://application.chf.ngo/award/education/guide

洽詢電話:02-2523-1461 或 02-2551-5211 分機 241

E-mail:scholarships@chf.ngo

※逾時恕無法受理,以維護其他申請同學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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