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公告】 112-2財團法人山本文化教育基金會「113學年度獎學金」
申請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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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人家長或監護人須在台南市設籍居住三年以上,家境清寒成績優良之大學四年制一年級在學學生(二年級以上不符合資格)。 2.上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各75分以上,體育成績70分以上者。 3.家境清寒經村里長出具證明,經調查屬實者。
※限大一學生申請 ※享受公費生及研究生不受獎勵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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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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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各75分以上,體育成績70分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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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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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基金會審查獲選者,每名每月獎助新臺幣2,000元,如成績繼續優良者,則獎助該受獎學生至大學畢業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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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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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若有未盡之處,請詳閱獎學金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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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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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至113年4月30日前自行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至 地址:台南巿麻豆區埤頭里麻佳路一段347號 收件人:「財團法人山本文化教育基金會」 申請獎學金 收 ※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詢問(電話:06-5702171)。 ※網址連結http://www.tydk.com.tw/about.php?i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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