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獎助學金公告】 112-2財團法人山本文化教育基金會「113學年度獎學金」

申請資格

1.申請人家長或監護人須在台南市設籍居住三年以上,家境清寒成績優良之大學四年制一年級在學學生(二年級以上不符合資格)。

2.上學期學業操行成績各75以上,體育成績70分以上者。

3.家境清寒經村里長出具證明,經調查屬實者。

※限大一學生申請

※享受公費生及研究生不受獎勵對象

成績標準

112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75以上,體育成績70以上者

獎助資訊

經基金會審查獲選者,每名每月獎助新臺幣2,000元,如成績繼續優良者,則獎助該受獎學生至大學畢業為止。

繳交文件

  1. 申請書
  2. 就讀學校系主任之推薦書。
  3. 說明申請本獎學金之理由書
  4. 獎學金辦法第二條規定之學業、操性、體育成績證明書或殘障證明影本。
  5. 家境清寒證明書。。

※本公告若有未盡之處,請詳閱獎學金實施要點

申請方式

即日起至113年4月30日前自行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至

地址:台南巿麻豆區埤頭里麻佳路一段347號

收件人:「財團法人山本文化教育基金會」 申請獎學金  收  

※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詢問(電話:06-5702171)。

※網址連結http://www.tydk.com.tw/about.php?id=6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