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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公告】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善愛協會-第42期古秉家先生清寒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

以下三個條件須同時具備:

一、限25 歲(含)以下本國國民,且目前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學院校日間部學生

二、領有全戶列冊低收入戶證明書或審查通知書、如持【當年度中低收入戶證明者】,請併附全戶最新年度之國稅局所得資料及財產清冊資料清單。

三、學生本人或直系親屬持有身心障礙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原住民身份失業家庭子女隔代教養家庭近期內逢家庭重大變故者等,經審核屬實通過,得以優先順位核發獎助學金。

*重要備註 : 證明文件如- 近期之大型醫院診斷證明書、重大傷病核定通知函、身心障礙證明卡正反面、死亡證明、醫療或喪葬費用收據影本、重大災害證明、公家單位證明文件、 失業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證明等。

、未領取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優待補助及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領有身心障礙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原住民身份學產基金大專弱勢助學金等補助者,不受此限)。

不含公費生、五專、研究所、空中大學、在職專班及進修學士班

※鎮里長清寒證明 不予受理

成績標準

一、學業成績達(智育)85以上

二、操行品德優良(甲等或80以上或獎勵記錄優異)者

獎助資訊

共60名,每名獎助新臺幣10,000

繳交文件

  1. 申請書2張(表一、二)
  2. 112學年度第上學期成績單正本【*轉系校生及插大生,請繳交前校上述指定學期之成績單,當學期學業成績需達總平均85分以上,並須請提供現就讀之當校學生證影本及現就讀之當校在學證明正本為憑。
  3. 近3年之全戶-戶籍謄本或全戶-新式戶口名簿影本1份。(*重要備註:記事勿省略)
  4. 全戶列冊低收入戶證明書審查通知書/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核准函/其他證明影本
  5.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善愛協會「個資告知事項」正本(表三) ,此表需由申請學生親自簽名,否則不予受理。
  6. 申請者本人入帳存摺(銀行或郵局)封面影本 (需有清晰銀行全名/分行別/帳號/戶名),存摺戶名得與申請者現名相同,否則不予受理

獎助學金採統一匯款方式,屆時將以電話或電郵方式通知獲獎助者,另匯款時間及獎助名單,亦於協會網站公告之。

網址:https://www.doublecrane.com.tw/charityku/index.html

※本公告若有未盡之處,請詳閱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申請方式

自 113 年 3 月 1 日起至 113 年 4月 15日止前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自行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至

地址:104503 臺北市南京東路3段68號16樓

收件人:「善愛 古秉家先生清寒獎助學金申請小組」收

洽詢電話:週一~五09:00-12:00、13:30-18:00

(02)2517-2828分機805/806/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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