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公告】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善愛協會-第42期古秉家先生清寒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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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三個條件須同時具備: 一、限25 歲(含)以下本國國民,且目前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學院校日間部學生 二、領有全戶列冊低收入戶證明書或審查通知書、如持【當年度中低收入戶證明者】,請併附全戶最新年度之國稅局所得資料及財產清冊資料清單。 三、學生本人或直系親屬持有身心障礙、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原住民身份、失業家庭子女、隔代教養家庭或近期內逢家庭重大變故者等,經審核屬實通過,得以優先順位核發獎助學金。 *重要備註 : 證明文件如- 近期之大型醫院診斷證明書、重大傷病核定通知函、身心障礙證明卡正反面、死亡證明、醫療或喪葬費用收據影本、重大災害證明、公家單位證明文件、 失業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證明等。。 三、未領取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優待補助及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領有身心障礙、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原住民身份、學產基金、大專弱勢助學金等補助者,不受此限)。 ※不含公費生、五專、研究所、空中大學、在職專班及進修學士班 ※鎮里長清寒證明 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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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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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業成績達(智育)85分以上 二、操行品德優良(甲等或80分以上或獎勵記錄優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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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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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0名,每名獎助新臺幣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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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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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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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113 年 3 月 1 日起至 113 年 4月 15日止前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自行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至 地址:104503 臺北市南京東路3段68號16樓 收件人:「善愛 古秉家先生清寒獎助學金申請小組」收 洽詢電話:週一~五09:00-12:00、13:30-18:00 (02)2517-2828分機805/806/8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