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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公告】112-2財團法人得力教育基金會「得力教育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

一、本國籍各院校大學部或獨立學院之學生(不含五專、研究所、夜間部、推廣    教育部、進修部及空中大學),未享有公費待遇,亦未獲其他機構獎學金超過兩萬元,且確具家境清寒家庭突遭變故之事實者。

二、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80以上操行成績75分以上,且未曾有因故意行為,遭記警告以上懲處記錄者。

獎助資訊

1.每人給獎金額範圍: 2萬元

2.預計總名額: 50名

繳交文件

  1. 申請表正本1份
  2. 112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影本須蓋有學校章戳)。
  3. 清寒證明文件1份;若因家庭突遭變故而申請本獎助學金,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或由村里長出具記載變故事實之證明文書。
  4. 在學證明書學生證影本(須蓋當學期註冊戳章)。
  5. 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印於同一頁)。

申請方式

請於113年3月1日-3月20日前將申請資料自行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至

地址:105411台北巿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88號10F

收件人:財團法人「得力教育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收

聯絡電話:02-87873798分機305

※本公告若有未盡之處,請詳閱是項獎學金辦法及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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