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公告】112-2財團法人得力教育基金會「得力教育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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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國籍各院校大學部或獨立學院之學生(不含五專、研究所、夜間部、推廣 教育部、進修部及空中大學),未享有公費待遇,亦未獲其他機構獎學金超過兩萬元,且確具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之事實者。 二、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80分以上及操行成績75分以上,且未曾有因故意行為,遭記警告以上懲處記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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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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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人給獎金額範圍: 2萬元 2.預計總名額: 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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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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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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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於113年3月1日-3月20日前將申請資料自行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至 地址:105411台北巿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88號10F 收件人:財團法人「得力教育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收 聯絡電話:02-87873798分機305
※本公告若有未盡之處,請詳閱是項獎學金辦法及注意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