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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公告】財團法人平安菁英教育基金會「112學年度第2學期平安獎學金」

申請資格

(一)家戶所得90萬(含)以下不分科系(具有低收入戶資格者不在此獎助範圍)。

(二)35歲以下須具本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本國學生(延畢生、進修部學生不可申請)

(三)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或是班排名在前40%以內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處分。

※凡條件相當者,以弱勢、原住民新住民家庭申請者優先考量

申請時間

自113年02月19日至113年03月06日止

獎助資訊

每名獎助學金金額10,000

大專組(含二專及五專四、五生)總名額: 85

繳交文件

  1. 申請書( 附件1-1~1-3 含自傳、師長推薦內容 )
  2. 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影本(粘貼在申請書中的附件3)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粘貼在申請書中的附件3)
  4. 申請人銀行(郵局)機構存摺封面影本(粘貼在申請書中的附件3)
  5.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附件2)
  6. 112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證明正本
  7. 獎懲證明
  8. 111年度全戶所得證明 ( 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正本【已檢附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者免附】(注意!!收執單/電子試算表/納稅證明書)
  9. 其他須檢附文件請參閱申請表中 ( 附件1-1 下方繳驗資料欄 )。

※申請人依繳驗資料自行查驗申請文件是否齊全完整,資料缺件者,基金會視同不合格者且不會通知補件

申請方式

113年02月19日113年03月06日止,自行掛號郵寄,逾期基金會不受理。

自行掛號郵寄: 

  收件地址: 40867 台中市南屯區惠中路三段325號

收 件人: 財團法人平安菁英教育基金會收

註明【申請財團法人平安菁英教育基金會「平安獎學金」】

洽詢電話:04-23807911

※餘相關資訊,請詳閱是項奬學金辦法。

※平安菁英獎學金實施辦法暨Q&A及最新申請表詳細資訊請至基金會網站http://www.elite-well.org.tw/scholarship.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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