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公告】財團法人台東縣故立法委員鄭品聰先生文教公益基金會111學年度助學金
申請資格 |
|
一、凡設籍台東縣清寒在學學生(不含進修、推廣教育)成績優異,操行或綜合表現成績在80分(甲等)以上,學業成績符合下列規定,並經政府機關核定有案低收入戶者始提出申請。 (一)國中平均85分以上。 (二)高中(職)平均83分以上。 (三)大專院校平均85分以上。(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級比照高中職辦理)。 二、國中以上各教育階級,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特殊生各壹名,成績標準同一般清寒生。
|
|
獎助資訊 |
|
國中25名、高中15名、大專院校10名,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特殊生3名(國中、高中、大學各1名) 共計53名。 (一)國中新台幣2,000元。 (二)高中新台幣4,000元。 (三)大專新台幣10,000元 |
|
繳交文件 |
|
※本公告若有未盡之處,請詳閱助學金辦法
|
|
申請方式 |
|
配合校內用印及郵件寄送程序,於112年10月11日前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 日: 軍訓室(明誠樓011室)劉輔導員 夜: 進修部綜合業務組(積中堂1樓)盧先生
※逾時恕無法受理,以維護其他申請同學之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