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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公告】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112年新光鋼添澄癲癇之友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

  1. 目前就讀國小、國中、高中/職、五專、大學研究所且持續治療中之癲癇朋友(不含進修、推廣教育之學生)。
  2. 申請者111學年度全年學業成績單「獎學金」者學業平均須達70以上。
  3. 未領有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
  4. 新生申請:(1) 大學/大專新生請檢附高中/職三年級全學年成績單。(2)    研究所新生請檢附大學最後一學年成績單。

※曾連續兩屆得獎之大專學生,恕不再受理。請將機會讓給其他申請者

獎助資訊

大學以上3名,每名新台幣壹萬元

繳交文件

1、獎、助學金申請表:請班導師務必填寫推薦內容,並且簽名(表格1)

2、在學證明書:註冊後之學生證影本亦可

3、成績單:包括學業成績(若用影本,應加蓋教務處印章)

4、自我記錄的癲癇日誌:自行記錄的日誌內容需包括發作日期、發作型態、發作次數、服藥狀況、腦波檢查結果或藥物血中濃度數據等資料。(請勿影印醫院病歷資料)

5、醫師證明表:診斷證明書!若無法提出證明,不予受理。(表格2)

6、申請學生自傳表(特教班的學生可由法定代理人或導師代筆)。(表格3)

7、申請表最下方的申請人必須由學生本人或法定代理人代簽。

8、申請時請檢附各地方病友團體推薦函,或參加地方社團活動證明。(可加分)

申請方式

申請人即日起至112年10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再收件)檢具上述申請文件掛號郵寄

收件人: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 收

地址:10549台北市敦化北路155 巷66弄41號地下室

電話:02-2514-9682

*信封上請註明:申請「獎助學金」

※本公告若有未盡之處,請詳閱該基金會網站http://www.epilepsyorg.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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