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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公告】財團法人建大文化教育基金會「112年度建大大專新生清寒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

符合下列規定者,得申請:

  1. 戶籍設於彰化縣境內滿一年以上家境清寒者·
  2. 當年度彰化縣公私立高中職日間部應屆畢業生資優生提前畢業者。
  3. 當年度公私立大學(包话獨立學院及專科學校)日間部新錄取之自費生並已註冊入學者。
  4. 符合以上資格而未享有公費者

獎助資訊

依申請人數錄取6-12名每名獎助新臺幣2萬元

分上下學期2次發放,每次發放新臺幣1萬元整。

惟上學期成績必須全部及格並仍續就學者,才能領取下期獎助學金

繳交文件

(一)申請書一份(可自行影印或網站下載)

(二)家境清寒證明書

1.鄉鎮市公所(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村里長核發之清寒證明。

2.高中職導師及校長推薦證明。(於申請書上填寫)

(三)自傳(含家境自述、經濟來源等)

(四)6個月內戶籍本正本。

(五)「大學一年级在學證明」(蓋有112學年度上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請學校開具在學證明)。

(六)本人郵局或銀行存摺帳號影本(獲資格審核通過後·EMAIL通知時再提供。)申請書

※本公告若有未盡之處,請詳閱獎學金辦法

申請方式

(一)112學年度上學期申請者,請將資料於112年10月20日自行掛號寄送

510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一段146號

財團法人建大文化教育基金會陳小姐收(郵戳為憑)

(二)下學期:已獲112學年度上學期大專新生清寒獎學金者,請於113年3月15日以前檢具下列資料寄送該基金會:

1.上學期成續單正本(全部科目都及格並有校教務處蓋章)。

2.在學證明(蓋有112學年度下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學校開具在學證明)。

如有疑問可洽基金會,聯絡電話:04-8345171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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