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公告】財團法人建大文化教育基金會「112年度建大大專新生清寒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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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規定者,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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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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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請人數錄取6-12名每名獎助新臺幣2萬元整 分上下學期2次發放,每次發放新臺幣1萬元整。 惟上學期成績必須全部及格並仍續就學者,才能領取下期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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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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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書一份(可自行影印或網站下載) (二)家境清寒證明書 1.鄉鎮市公所(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村里長核發之清寒證明。 2.高中職導師及校長推薦證明。(於申請書上填寫) (三)自傳(含家境自述、經濟來源等) (四)6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五)「大學一年级在學證明」(蓋有112學年度上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請學校開具在學證明)。 (六)本人郵局或銀行存摺帳號影本(獲資格審核通過後·EMAIL通知時再提供。)申請書 ※本公告若有未盡之處,請詳閱獎學金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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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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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12學年度上學期申請者,請將資料於112年10月20日前自行掛號寄送至 510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一段146號 財團法人建大文化教育基金會陳小姐收(郵戳為憑) (二)下學期:已獲112學年度上學期大專新生清寒獎學金者,請於113年3月15日以前檢具下列資料寄送該基金會: 1.上學期成續單正本(全部科目都及格並有校教務處蓋章)。 2.在學證明(蓋有112學年度下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學校開具在學證明)。 如有疑問可洽基金會,聯絡電話:04-8345171 #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