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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公告】全國農業金庫112年獎學金

申請資格

一、國內公私立(科技)大學院校農林漁牧、自然資源、生物科技、商學管理資訊、永續發展相關系所或學程之本國籍在學學生。

(一)就讀學士班3、4年級或碩士班1年級。

(二)若為學士班4年級學生(無論是否就讀相關系所),限已考取相關系所碩士班者。

二、就讀系所二位教授推薦

三、無領取其他相似性質之獎學金。

四、符合上述資格者,如為農家子弟(農會正會員或漁會甲類或乙類會員之直系親屬者)及低收入戶者,請檢附相關證明,評選時將予以考量。

五、延畢生以及進修學士班碩士在職班學生不得申請

成績標準

一、學期成績: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5以上,無任何學科不及格

二、操行成績:學期操性成績達80以上,且無懲處紀錄。

申請時之年級

成績審查標準

學士班

三年級

學士班二年級下學期成績及三年級上學期成績

四年級

學士班三年級下學期成績及四年級上學期成績

碩士班

一年級

學士班四年級下學期成績及碩士班一年級上學期成績

獎助資訊

錄取名額10名,每名每個月新台幣伍仟元整(領取期間自112年9月至113年6月共10個月)。

繳交文件

  1. 申請書1
  2. 學生證正面影本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近二學期之成績單正本乙份(須含學業成績平均分數並加蓋學校印信)
  4. 獎懲紀錄證明。
  5. 考取相關系所碩士班證明文件(大四學生提供)
  6. 自傳(800-1,000字,內容須含家庭狀況、個人優/劣勢、未來自我規劃等)
  7. 系所二位教授推薦函
  8. 如為農家子弟(農會正會員或漁會甲類或乙類會員之直系親屬者)、清寒家庭、低收入戶者,請檢附相關證明
  9. 特殊表現之證明,如專利或專業證照等

※本公告若有未盡之處,請詳閱獎學金實施要點

申請方式

請於112年5月15日前,自行掛號郵寄(郵戳為憑)

地址:10047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1號2樓

收件人:全國農業金庫 業務發展部  收  (信封註明:申請112年度獎學金)

※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詢問(電話: 02-23802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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