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公告】臺東縣政府111-2「大專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愛心安心就學獎學金」
申請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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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設籍台東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並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但不含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者)。 ※不包含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及在職專班學生 (一)已受領公費或已領有政府其他獎學金者,不予發給本獎學金。 (二) 逾期申請或證件不齊及成績不合標準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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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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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研究所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二)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80分以上。 (三)有體育成績者,其體育成績70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 ◆五專四年級及其他學制新生於下學期始得申請 (研究所新生在就學事實不間斷條件下,檢附前一學期之成績證明亦可申請,唯申請組別屬大專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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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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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專院校(五年制專科四、五年級)40名,每名新臺幣5,000元。 (二)研究所以上10名,每名新臺幣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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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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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若有未盡之處,請詳閱獎學金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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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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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校內用印及郵件寄送程序,於112年3月16日前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 日: 軍訓室(明誠樓011室) 劉輔導員 夜: 綜合業務組(積中堂1樓)古先生
※逾時恕無法受理,以維護其他申請同學之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