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公告】高雄市111-1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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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規定者,得申請核發「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以下簡稱獎學金):
※不包含(1)就讀空中大學、軍警學校、各類進修學分班,或碩、博士班研究所修業第三年以上學生。 (2)延長修業年限、重修或補修學生 ※申請對象以日校普通班學生為主,不含進修部(進修學分班)與特殊學校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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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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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 每學期獎勵355名,每名新臺幣4,000元。 碩士:每學期獎勵40 名,每名新臺幣 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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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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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若有未盡之處,請詳閱獎學金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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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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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校內用印及郵件寄送程序,於111年10月18日前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 日: 軍訓室(明誠樓011室)劉輔導員 夜: 綜合業務組(積中堂1樓)古先生
※逾時恕無法受理,以維護其他申請同學之權益。 ※獎勵辦法及相關申請表件,亦可逕至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站(網址:http://www.kh.edu.tw)查詢下載→各式表單→文件表單下載→高中職教育科→學生獎補助參閱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