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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公告】志光慈善會111 學年度「莘莘向榮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

  1. 在學之大學生碩士生。(日間、進修部皆可,不含大一新生)。
  2. 110 學年度(第一學期及第二學期)學業成績、操行成績平均為 80 以上。
  3. 中華民國國籍者。
  4. 除成績與在學證明外,另可檢具相關資料(如自傳、獎狀、低收入戶證明等)作為審核參考。
  5. 條件相當者,具低收入證明者擁有獲獎優先順位
  6. 為擴大幫助對象,限未曾獲本會獎助學金者申請

獎助資訊

200名,每名新台幣12,000

繳交文件

1指定資料:以下 2 份證明為必要項目

(1)110 學年度第一學期及第二學期「成績證明書」1 份(向校方申請並蓋校印)。

(2)在學證明單 1 份(學生證上無蓋 111 年第 1 學期註冊章,須另向校方申請 加蓋或開立在學證明)。

2.其他參考資料,(如自傳、獎狀、低收入證明、證照、社團活動、專案活動執行、學習興趣….等,可代表個人特點的資料)如有檢具者,亦可一併上傳。

3.上傳的附加資料以「一份合計 5MB內的PDF檔」為主。

申請方式

一律採取網路申請,請申請人於111 年 9 月 26 日至 10 月 15 日止前至志光慈善會獎助學金網頁申請https://pse.is/TNVKP

     洽詢電話:志光慈善會 張小姐 電話:04-22208718

※本公告若有未盡之處,請詳閱該慈善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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