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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公告】臺東縣政府111-1「大專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愛心安心就學獎學金」

申請資格

凡設籍台東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並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但不含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者)。

不包含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及在職專班學生

(一)已受領公費或已領有政府其他獎學金者,不予發給本獎學金。

(二) 逾期申請或證件不齊及成績不合標準者,不予受理。

成績標準

(一)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研究所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二)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80分以上。

(三)有體育成績者,其體育成績70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

◆五專四年級及其他學制新生於下學期始得申請

(研究所新生在就學事實不間斷條件下,檢附前一學期之成績證明亦可申請,唯申請組別屬大專組)

獎助資訊

(一)大專院校(五年制專科四、五年級)40名,每名新臺幣5,000元。

(二)研究所以上10名,每名新臺幣10,000元。

繳交文件

  1. 申請書(加蓋學校戳記或關防) 。
  2. 全戶戶口名簿全戶戶籍謄本影本(均含詳細記事)
  3. 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
  4. 在學證明
  5. 110學年度第2學期加蓋學校證明章之成績單影本。

※本公告若有未盡之處,請詳閱獎學金實施要點

申請方式

配合校內用印及郵件寄送程序,於111年10月17日前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

日:    軍訓室(明誠樓011室)劉輔導員

夜:    綜合業務組(積中堂1樓)古先生

※逾時恕無法受理,以維護其他申請同學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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