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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公告】 財團法人宋映潭先生文教基金會「111年度宋映潭先生獎學金」

申請資格

1.勞工、身障人士、農民、漁民、榮民、原住民本人或其子女。

2.設籍於中華民國滿三個月。

3.大學日間部二年級以上研究所一年級

4.110學年度全年學業總平均成績操行成績,均在80以上。

5.在校未領取政府或學校公費,亦未領取其他獎學金

獎助資訊

   獎助15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3萬元

繳交文件

  1. 申請表
  2. 110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
  3. 戶籍謄本
  4.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5. 勞工、農民、榮民、漁民職業證明、殘障人士的殘障證明、原住民的身分證明。如為中低收入者,請附鄉鎮區公所證明。(不受理里長證明)

※本公告若有未盡之處,請詳閱獎學金要點

申請方式

配合校內用印及郵件寄送程序,於111年10月6日前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

日:    軍訓室(明誠樓011室)劉輔導員 分機1304

夜:    綜合業務組(積中堂1樓)古先生

※逾時恕無法受理,以維護其他申請同學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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