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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公告】111-1原委會獎助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自111/09/05至111/10/11止開放申請!

申請資格

原住民學生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者(含五專後二年)。

不包含延長修業年限研究所之學生。

原住民公費生或學雜費及食宿費由就讀學校全額負擔者之學生,不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就讀各大專校院在職專班、附設空中進修學院、空中大學及其他附設專科部之學生限申請獎學金

成績標準

一、獎學金: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成績70分以上者

二、助學金: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成績60分以上者或設籍臺東蘭嶼鄉具雅美族身分者

三、低收入戶助學金: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成績60分以上

四、中低收入戶助學金: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成績60分以上

獎助資訊

一、獎學金:每學期新臺幣32,000

二、助學金:每學期新臺幣20,000

三、低收入戶助學金:每學期新臺幣30,000

四、中低收入戶助學金:每學期新臺幣20,000

獎助學金種類僅能擇一項申請

注意事項

領有助學金之學生每學期應履行生活服務學習時數48小時。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減免之:

(一)通過高級以上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得全數減免。

(二)修習原住民族語言課程前一學期成績及格,一學分得減免18小時。

(三)參加學校主辦之演講及研習活動,依參與時數減免,最高以20小時為限。

(四)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班級排名前30%,得減免15小時。

前項所稱生活服務學習,指協助學校校務行政工作或部落服務。

※ 領有助學金學生應履行生活服務學習,執行方式及時數請洽原資中心林南瓊小姐分機1317

繳交文件

  1. 申請表(至網路系統申請,並列印繳交)
  2. 戶口名簿個人戶籍謄本影本
  3. 大二至大四生(含進修部):提供110學年度第2學期班級排名證明成績單正本(※須蓋有學校證明章,並列有110-2學期之班級人數、班排名及學期平均成績,不可為歷年平均班級人數及班排名) 大一新生(含進修部)則提供高中三年級上、下學期「正本成績單」(或是高三整學年「正本成績單」
  4. 鄉鎮市公所開立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申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助學金者需檢附)

※第一次申請者請加附: 

(一)     學生個人私章(註明:姓名及學號)   

(二)     存摺影本  (註明:班級、學號、姓名、身份證字號、聯絡電話)

※本公告若有未盡之處,請詳閱「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實施要點」

申請方式

配合校內用印及郵件寄送程序,於111年10月11日23:59前至線上系統填妥申請書列印,並於111年10月12日13時前將申請表及備齊文件繳交至

日:    軍訓室(明誠樓011室)劉輔導員

夜:    綜合業務組(積中堂1樓)古先生

線上系統網址https://cipgrant.fju.edu.tw/login

※逾時恕無法受理,以維護其他申請同學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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