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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公告】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轄區及周邊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

一、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小(五年級、六年級)、國中、高中(職)或大專院校以上之學生,具山地原住民平地原住民身分者,且設籍本處園區及周邊(苗栗縣泰安鄉新竹縣尖石鄉五峰鄉臺中市和平區2以上(低收入戶不受設籍年限之限制)。

二、高中(職)暨大專院校以上:學年總平均成績總平均65以上,操行(德育)乙等或成績70以上(如就讀學校未評定操行(德育)成績者,不得有記過以上之處分)。

三、特殊才藝獎助學金:申請人前一學年度在學學業及操行成績符合前項條件,且其個人單項特殊才藝獲得縣(市)級以上政府機關、立案團體主辦之競賽成績名列前三名,經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不包括空中大學、社區大學、函授班、學分班、輪調建教班、假日班、延畢學生等。

獎助資訊

一、大專校院研究所獎助學金,每名新臺幣六千元八千元

二、特殊才藝獎助學金,每名新臺幣一萬元(與優秀獎學金擇一不得重覆領取)

三、錄取大專以上學生,每名新臺幣一萬元

 

繳交文件

1、申請表

2、前一學年度之學業、操行成績單(如為影本文件,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經學校認章)

3、學生證影本(已畢業者請檢附畢業證書影本)

4、低收入戶者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5、申請特殊才藝獎助學金者,應檢附前一學年度特殊才藝得獎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6. 申請者本人之存款帳戶影本

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於該學年上、下學期其中一學期同時受獲其他政府機關之獎助學金者,須於接獲本處書面通知後五日內填具放棄切結書逕送本處

二、為評量實施成效及加強環境教育宣導,於受理申請時實施問卷調查(如附件),並於審核結果通知時發送本處宣導品。

申請方式

申請人111年9月1日止至9月30日止,檢具上述申請文件自行掛號郵寄

收件人: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企劃經理課  收

地址:苗栗縣大湖鄉富興村水尾坪100號

電話:037-996100#401

網址:https://www.spnp.gov.tw/News_Content.aspx?n=14502&s=263835

※本公告若有未盡之處,請詳閱獎學金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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