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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公告】財團法人建大文化教育基金會「111學年度臺中市建大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

申請資格

凡設籍於台中市滿一年以上,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優秀清寒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其他獎學金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大專組:目前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平均70以上(大一學生以高三成績為準),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80(甲等)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處分

☆學科成績中有一學科不及格者不得申請。

☆身心障礙學校生可不受就讀地區限制 。

不包括研究所、夜間部、產學合作班、空大、空專、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交換學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等之學生

獎助資訊

大專組:28名,每名新臺幣20,000元。

繳交文件

  1. 申請書
  2.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蓋有111-1學期註冊章)或本學期在學證明正本。
  3. 110學年上下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單)正本乙份
  4. 六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乙份。(勿附戶口名簿)
  5. 清寒證明:二擇一

(1)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中)低收入戶證明

(2)未達鄉(鎮、市)公所(中)低收入戶資格但家境確實清寒者,可經由學校證明而推薦,但一校至多推薦兩位。

※本公告若有未盡之處,請詳閱獎學金實施辦法

申請方式

配合校內用印及郵件寄送程序,於111年9月22日前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

日:軍訓室(明誠樓011室)劉輔導員 分機1304

夜:綜合業務組(積中堂1樓)古先生

※逾時恕無法受理,以維護其他申請同學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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