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公告】南投縣中等以上學校111-1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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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設籍南投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並有書面證明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一)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不包括空中大學、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之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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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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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以上組:學校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操性成績80分以上。 ☆ 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始可憑上學期成績申請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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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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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15名,每名新臺幣3,000元。 大專:30名,每名新臺幣3,000元。 ※學校申請獎學金學生超過規定名額時,以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為優先,其餘則依據各學校申請學生之學業成績高低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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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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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若有未盡之處,請詳閱獎學金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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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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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校內用印及郵件寄送程序,於111年9月30日前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 日: 軍訓室(明誠樓011室)劉輔導員 分機1304 夜: 綜合業務組(積中堂1樓)古先生 ※逾時恕無法受理,以維護其他申請同學之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