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公告】台北巿廣東同鄉會110學年度粵籍大專學生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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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廣東省籍(含廣州市及海南省、陸港澳地區及僑居地)之大學院校在學學生大學部、碩士班及博士班(不含空大、在職進修人員、交換學生及延修生),符合下列條件者,皆可申請: 1.申請獎學金者,需110學年上下兩學期學業平均成績80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體育成績60分以上,且該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者。 2.申請助學金者,需110學年上下兩學期學業平均成績75分以上、操行成績70分以上、體育成績60分以上,家境清寒者,且該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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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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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校院,獎學金每名最高20,000元,最低8,000元 獎助名額: 國內粵籍本地生總名額為30名,粵籍來台就讀之陸生及僑生總名額為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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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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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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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校內用印及郵件寄送程序,請於111年10月24日前備齊相關繳交文件,統一繳交至 日: 軍訓室(明誠樓011室)劉輔導員 夜: 綜合業務組(積中堂1樓)古先生
※逾時恕無法受理,以維護其他申請同學之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