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公告】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111 年度中華嘉新體育獎學金
申請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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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請者限田徑、游泳兩種運動具有客觀標準之項目,每年並以申請一個獎項為限。 二、 本體育獎學金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大專組(符合參加大專校院運動會一般組學生)、 體育專業組(大專校院體育運動相關系所及符合參加大專校院運動會公開組學生)等 5 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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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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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專組10 名,每名 2 萬元 二、體育專業組 10 名,每名 2 萬元。 各組名額,田徑、游泳各占一半。 三、另有教練獎及特別獎請自行詳閱獎學金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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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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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表 二、同意書:申請人應填寫『個人保護資料使用告知暨同意書』、 『肖像權使用 同意書』。 三、110 學年度上學期成績證明 (一)操行成績甲等以上(申請組別無操行成績者,操行成績欄免填)。 (二)學業成績乙等以上(國中組 5 等第 9 分制,比照平均 70 分以上) 四、參賽成績證明 (一)參加各縣市級以上運動會或錦標賽,田徑、游泳項目所創造之優異成績證明 3 件。例如: 大會頒發之載明運動成績之獎狀或其他有效之證明文件(為便於審核作業,請自行縮印至 A4 規格,並選擇最優 3 件)。 (二)上項紀錄締造之規定期限:自民國 110 年 6 月 1 日至 111 年 7 月 10 日止。 (三)申請以個人成績紀錄為限,團體接力項目不予審查
※本公告若有未盡之處,請詳閱獎學金實施要點 或上嘉新企業團網站『最新消息』處查詢,網址:http://www.chcgroup.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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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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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校內用印及郵件寄送程序,請於111年7月4日前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 日: 軍訓室(明誠樓011室)劉輔導員 夜: 綜合業務組(積中堂1樓)古先生
※逾時恕無法受理,以維護其他申請同學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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