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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公告】111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生活津貼」補助

申請資格

設籍桃園市4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私立」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在學學生,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本市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即新臺幣3萬562元以下)

獎助資訊

每名「生活津貼」補助新台幣4,000

繳交文件

(一)生活津貼申請表及申請附表。

(二)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蓋有當學期學校註冊章)或當學期在學證明書。

(三)申請前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共同生活之直系血親或兄弟姊妹,與申請人不同戶籍,應一併檢附)

(四)區公所核發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最近一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清單,擇一檢附。

(五)領據。

(六)金融帳戶封面影本。

申請方式

為配合校內用印及郵件寄送流程,請於111年03月21日前 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

日:    軍訓室(明誠樓 011室)劉輔導員  

夜:    綜合業務組(積中堂1樓)古先生

※本公告若有未盡之處

請參閱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公告http://ipb.tycg.gov.tw/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承 辦 人: 助理員 林秉樺

 聯絡電話: 03-3322101#6686-6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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