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公告】財團法人臺北市九如禪林基金會「110年第一屆清寒弱勢優秀學生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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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專校院大學部在學生 (二)領取110年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所得級距為第4級獲第5級。 (三)最近一學年平均成績達85分以上,或為全班名次前3名。 (四)德行成績80分或甲等以上,無重大不良紀錄(記過及刑事記錄) (五)本獎學金可每年度申請,入選者如評分同分,以領取過本獎學金者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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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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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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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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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學校用印及郵寄程序,請同學於110年12月24日前繳交申請表及相關文件至 白天:軍訓室(明誠樓 011室) 晚上:綜合業務組(積中堂1樓) ※餘相關資訊,請詳閱是項奬學金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