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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公告】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110年度獎學金

獎勵對象

(一)自申請日前已連續二年繳交會費之會員或會員子女,且就讀 大專校院、高中職,具有國內公私立或已立案學籍之學生。

(二)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團體會員(限各地區腦性麻痺協會),並為該團體之會員或會員子女,且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具有國內公私立或已立 案學籍之學生。

獎勵條件

  • 高中職組:含應屆畢業生,其前一學年課業成績總平均 70 分以上,操行成績平均 70 分以上(或相對等級),且無任何懲處紀錄者。
  • 大專校院組:含應屆畢業生,其前一學年課業成績總平均 80 以上,操行成績平均 70 分以上(或相對等級),且無任何懲處紀錄者。

繳交文件

  • 獎學金申請書(含個人資料使用聲明同意書)
  • 學生身份證影本(正反面)或戶口名簿影本
  • 學生證影本(正反面,須有當學期註冊章)
  • 前一學年成績單
  •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正反面)
  • 腦性麻痺相關證明(重大傷病卡或診斷證明)
  • 郵局存摺封面影本(戶名須為學生本人)

獎助資訊

(一)本協會會員

1.高中職組:每年 20 名,每名 3,000 元。

2.大專校院組:每年 20 名,每名 5,000 元。

(二)各地區腦性麻痺協會:

1.高中職組:各協會 3 名,每名 3,000 元。

2.大專校院組:各協會 3 名,每名 5,000 元

申請方式

請於 110 年 9 月 6 日起至 110 年 10 月 30 日止,將相關申請文件郵寄(封面註明「獎學金申請」)或逕送至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申請資料恕不退還。

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

地址:11268 台北市北投區大業路 166 號 5 樓

聯絡人:特殊教育委員會   涂瑞珍

電話:(02)2892-6222 分機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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