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公告】財團法人台北市雨揚慈善基金會115-1弱勢學子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

(一)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大專)院校學生

(二)家庭經濟困頓確實需要幫助者,並不得與其他慈善機構重複獲得補助。

(三)每學年度學期學業成績在80分以上者,且操行成績達80分(或列為甲等)者,以上學期成績為主(115-1申請者需檢附114-2成績單)

※本助學金大學(大專)各學期,每人限領取乙次,並未獲得其他社福單位獎助學金贊助者。

繳交文件

  1. 申請書
  2. 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全戶成員影本
  3.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
  4. 114-2學期成績單正本或蓋學校章戳之成績單影印本一份
  5. 中、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一份或校方提供之清寒證明
  6. 500字內家境自述
  7. 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

獎助資訊

經基金會審核通過,每名發放新台幣壹萬元

   
   

申請方式

配合校內用印及郵件寄送程序,於115年10月19日前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

日:    軍訓室(明誠樓013A室)劉輔導員

夜:    綜合業務組(積中堂1樓)盧先生

※逾時恕無法受理,以維護其他申請同學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