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公告】雲林縣115-1「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

申請資格

凡設籍雲林縣六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各科成績符合標準且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得申請獎學金。

※下列不得申請本獎學金。

(一)已領有其他公設獎學金者。

    (二)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成績標準

(一)學業成績總平均在80分(甲等)以上

(二)體育成績70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獎助資訊

大專院校100名,每名新臺幣3,000元。

※審查申請獎學金優先順序如下:

一、以持有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優先。

二、依學業成績排序依次錄取。

繳交文件

  1. 申請書
  2. 114學年度2學期成績單正本
  3. 低收入戶證明或由導師出列清寒證明書正本
  4. 戶口名簿影本 (備查)

※本公告若有未盡之處,請詳閱獎學金實施要點

※雲林縣教育網https://education.ylc.edu.tw/News_Content.aspx?n=112238&s=277665

申請方式

一、本案僅開放網路申請,請欲申請學生至系統申請(https://eservice.yunlin.gov.tw/),注意事項如下:

(一) 免上傳申請書紙本,請優先用MyData申辦,可由系統直接確認有無中/低收入戶資格(經確認有資格者,則免上傳證明文件),相關證明文件及成績證明書請上傳正本(以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或家境確有困難經導師證明者,請勿附村里長之清寒證明。)

(二) 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哈瑪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7-5364800#224

(三)雲林縣政府線上申請截止日期115年10月15日。(若需學校用印,請於9月23日前送至明誠樓013A室協助,逾時則無法處理)

二、詳細操作方式請參考MyData及一般線操作手冊及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