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公告】財團法人臺中市雲田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114年「雲田乘風飛揚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並設籍臺中市滿六個月以上(大雅區學子組須實際居住於大雅區六個月以上)。

(二)家庭經濟弱勢,且具奮發進取、積極向上之特質,並經就讀學校、社會福利單位或相關機關證明屬實。(所稱「家庭經濟弱勢」,係指:持有當年度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或未達政府核定中低收入戶條件,但經社會局、鄉鎮市區公所、里辦公處或學校核發家境清寒證明,且敘明因弱勢境遇導致經濟清寒之因果關係。

(三)前一學年度各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75分以上,且無任何科目或領域不及格,並無懲處紀錄。

(四)申請人須為當學年度實際就學之正式學生(即「在學學生」),不含當年六月已畢業且未升學者,以一戶一名為限。

(五)大專院校組:

1.就讀於國內「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受補助學校(公私立皆可)之在學學生,前一學年成績平均達75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及一領域不及格,亦無懲處紀錄者。前項學業成績係採計前一學年總平均成績,如採等第者,應換算為分數。

2.當學年入學新生:

(1)大學學科能力測驗總級分達50級分以上。

(2)四年制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入學,其加權後統測總分達500分以上。

(3)五專新生採計國中教育會考測驗成績,達3A2B(含)以上者。

(4)經特殊選才或繁星計畫入學之新入學生

獎助資訊

大專組: (每學年各五名)

1. 非大雅區學子:每名最高新臺幣8萬元。

2. 大雅區學子:每名最高新臺幣10萬元。

※獲獎者每學期需志工服務20小時

繳交文件

  1. 申請表正本(請貼妥照片)
  2. 資料檢核表
  3. 校方推薦函
  4. 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書、授權使用同意書
  5. 全戶戶籍謄本影本(三個月內且記事欄不可省略)
  6. 社會福利身分證明文件: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等政府機關文件等等…或村里長證明…。
  7. 113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大一新生檢附指定之入學考試分發成績單或特殊選才及繁星計畫錄取通知單)
  8. 當年度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加蓋114-1註冊章)
  9. 113學年度之日常生活綜合表現證明文件,日常生活綜合表現、獎懲紀錄、出缺席紀錄等。
  10. 其他特殊表現:社會關懷、專才展現、獲獎紀錄、自薦短影音…等

申請方式

為配合校內用印及郵件寄送流程,請於114年10月1日前 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

日:    軍訓室(明誠樓 013A室)劉輔導員  分機1331

夜:    綜合業務組(積中堂1樓)盧先生

※餘請詳閱該基金會獎助學金辦法

※逾期不予受理
※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楊社工師詢問(電話:04-2254-5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