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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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設籍新北巿滿六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就讀學生,得申請本獎學金。 ※但已享有師資培育校院、軍警校院、特殊教 育學校之全額學雜費補助及就讀各類進修學分班或第三年起之碩、博士班研究所學生不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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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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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申請時,一年級採計111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其他年級採計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及第二學期成績單,並應同時符合下列標準: (一)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在80分及體育成績70分以上(身心障礙學生體育成績60分以上)。 (二)大專院校以上如無選修體育可免附體育成績。 ※前項第一款之成績為等第者,須由學校出具換算表並換算為原始分數。 ※前一學期(一年級)或前一學年(其他年級)有記過以上處分者,不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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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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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院校組(含五專四、五年級及研究所):共335名 扣除低收入戶、身心障礙人數後,依申請人就讀公私立學校比例分配發給名額,每名新臺幣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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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文件(線上上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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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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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112 年 4 月 6 日至 112 年 4 月 26 日受理申請(僅開放網路申請) 請申請同學自行線上註冊及申請:請逕至新北市高中以上學生獎學金申請網(http://award.ntpc.edu.tw/)。或新北市教育局首頁/(上方)福利補助/(下方)拼圖/高中以上學生獎學金申請網(http://award.ntpc.edu.tw/)。 (一)註冊:一律以個人身分證號註冊,並參閱註冊頁下方「填寫說明」後,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及上傳各類身分證明文件電子檔。所有證明文件均請以掃描或數位相機拍攝(系統只接受JPG、GIF、BMP、PNG等影像格式,不接受PDF檔)後上傳 (二)申請:以個人註冊之帳號密碼登入系統,點選系統左側「申請獎學金」後,依個人申請類別提出申請,並上傳成績證明文件(需已加蓋關防或經學校認定核章)、郵局帳戶封面影本、身心障礙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無則免附)電子檔。上開證明文件經查核如有不實或文件模糊至無法辨識正確性者,將逕取消資格。 ※本公告若有未盡之處,請詳閱獎學金實施要點及常見問題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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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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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於112年7月31日(星期一)自行上前揭申請網站查詢審核結果,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不另函通知。倘有相關問題請洽以下人員: (一)系統問題:全誼系統客服人員,電話:(02)80723456分機550或551。 (二)操作問題:請詳閱「獎學金常見問題QA」或洽板橋國中教務處徐小姐,電話:(02)29666498分機618或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技職教育科胡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27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