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一)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大專)院校學生
(二)家庭經濟困頓確實需要幫助者,並不得與其他慈善機構重複獲得補助。
(三)110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在80分以上者,且操行成績達80分(或列為甲等)者。
※本助學金大學(大專)各學期,每人限領取乙次,並未獲得其他社福單位獎助學金贊助者。
繳交文件
※詳細資訊請參閱基金會公告https://www.rswf.org/
獎助資訊
(一)
經基金會審核通過,每名發放新台幣壹萬元
(二)
每校上限額度為貳萬至參萬元
申請方式
配合校內用印及郵件寄送程序,於111年10月31日前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
日: 軍訓室(明誠樓011室)劉輔導員
夜: 綜合業務組(積中堂1樓)古先生
※逾時恕無法受理,以維護其他申請同學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