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評選內容)
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或重大災害等情形,致無力繼續就學之25歲以下在學者,具正式學制且有學籍證明之大專校院學生,依學生困難實際狀況給予補助:
(一)父丶母一方(或以上)發生意外事故(如遭遇重大車禍導致傷殘或死亡)。
(二)家庭遭遇重大變故,致生活陷入困境而無力就學。
(三)父母一方(或以上)長期重症,且積極治療中。
(四)以經濟弱勢且資源系統薄弱家庭為優先考量
符合上述條件申請學生,需由學生本人或親友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正本),經就讀學校導師與學務處主管審核後提出申請。
檢附資料
1.
申請書
2.
本國籍學生申請人學生證影印本(證明當學期仍在學之學生)
3.
非本國籍學生檢附:【1.必需附上申請學生開戶銀行封面(清晰)影印資料。2.附上居留證ID清晰影影印本。3.附上學生仍在學身份證明正本】
4.
依各項評選項目及內容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獎助資訊
(一)
視情況經審核後每人補助2萬元之急難紓困助學金為上限
(二)
每校限定2名為原則(含本國籍及非本國籍,但不包含交換生)
申請方式
配合學校用印及郵寄程序,請同學於111年10月17日前繳交資料至
白天:軍訓室(明誠樓 011室) 晚上:綜合業務組(積中堂1樓)
※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