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
|
一、本國籍各院校大學部或獨立學院之學生(不含五專、研究所、夜間部、推廣 教育部、進修部及空中大學),未享有公費待遇,或享有其他類似之特殊境遇性質之獎學金,且確具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之事實者。 二、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成績80分以上及操行成績75分以上,且未曾有因故意行為,遭記警告以上懲處記錄者。
|
|
獎助資訊 |
|
1.每人給獎金額範圍: 2萬元 2.預計總名額: 50名
|
|
繳交文件 |
|
|
|
申請方式 |
|
請於111年9月1日-9月30日將申請資料自行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至 地址:105411台北巿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88號10F 收件人:財團法人「得力教育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收 聯絡電話:02-87873798分機305
※本公告若有未盡之處,請詳閱是項獎學金辦法及注意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