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公告】財團法人臺北市九如禪林基金會「110年第一屆清寒弱勢優秀學生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

(一)大專校院大學部在學生

(二)領取110年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所得級距為第4級獲第5級。

(三)最近一學年平均成績達85以上,全班名次前3名

(四)德行成績80分或甲等以上,無重大不良紀錄(記過及刑事記錄)

(五)本獎學金可每年度申請,入選者如評分同分,以領取過本獎學金者優先。

獎助資訊

每名獎助學金金額15,000

預計總名額: 16 名

繳交文件

  • 申請表
  • 學校證明文件正本
  • 109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
  • 109學年度上、下學期德行成績單(無德行分數或等地者,以獎懲紀錄為主)
  • 學校獎懲紀錄證明
  • 警察刑事記錄證明書(良民證)
  • 上年度家庭所得稅申報書影本
  • 自傳(包含家庭狀況、成長經過、求學歷程、未來發展方向與自我期許)。
  • 其他個人傑出表現或榮譽證明。

申請方式

※配合學校用印及郵寄程序,請同學於110年12月24日前繳交申請表及相關文件至

白天:軍訓室(明誠樓 011室)

晚上:綜合業務組(積中堂1樓)

※餘相關資訊,請詳閱是項奬學金辦法。